为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,提高创新能力、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,不断规范继续教育活动,维护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权益,根据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》和省人社厅有关通知要求,结合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实际,开展纺织类继续再教育课程,按照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》有关规定,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,应当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、岗位聘任、续聘、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科目分为:公需科目、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三类。每年应当完成公需科目、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各1门。
一、面对企业类型及员工
纺织类相关的企业以及企业内部技术岗位要求较高的员工、需要提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在职员工等。
二、课程内容以及课时
企业经管与管理——18课时;
纺织品设计学——18课时;
织造学——18课时;
纺纱学——24课时;
纺织材料学——18课时;
电工与电子技术——12课时;
纺织加工化学——18课时;
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——12课时;
机械设计基础——6课时。
三、报名时间
常年招生、随报随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