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州市职业技能鉴定2016年日常鉴定(定期考试)安排计划表
1. 汽车类(汽车修理工、汽车驾驶员等)、化学检验工、分析工、印刷类、餐厅服务员、客房服务员、营业员、收银员、食品检验工、养老护理员等职业(工种)
5-3级 每月第四周星期五、星期六
理论(含传统和智能化考试方式):9:00开始考核,考试结束时间以试卷袋或系统标注时间为准。 考前15日(上传数据和资料审核)
2. 美容师、美发师,艺术化妆师,数控类、维修电工、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、制冷设备维修工、车工、钳工等电子、机械类工种
5-3级 每月第三周 星期五、星期六 考前15日(上传数据和资料审核)
3.营销师(汽车)、育婴员、营养配餐员、家政服务员、茶艺师、广告设计师、养老护理员等市统考职业(工种)
5-3级 3月20日、5月22日、7月17日、9月18日、11月20日
9:00开始考核,考试结束时间以试卷袋或系统标注时间为准。 考前40个工作日(上传数据和资料审核)
5.全省技师、高级技师统考:(数控类、汽车类、中式烹调师、维修电工、家用电子产维修工、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等)
2-1级 7月2日 12月3日
6.专项职业能力考核
每月第二周星期六 以考核规范为准。 考前15日(上传数据和资料审核)
(办公软件应用、图形图像处理、网页制作、程序设计、计算机辅助设计等)
5-3级 每月第二、四周周六、日 考核开始时间:
备注:
1.凡遇上国家法定节假日须调整考试时间的批次,则顺延一周开展鉴定,其余批次的考试时间不变,不另行通知。
2.凡遇技师、高级技师考试周,暂停当周日常鉴定所有项目(5-3级)及专项职业能力的考试,自动顺延到下一周。
3.凡因考生个人原因(非公共突发事件)不能按时参加当次考试的,一律视为缺考,即放弃当次考试,下次报名时须重新缴费。
4.技师、高级技师统考中,理论知识考试过程中可使用计算器的职业(工种)有:中式烹调师、中式面点师、西式烹调师、西式面点师、食品检验工、工程测量员(公路)等6个职业(工种)1-2级;化学检验工、公路养护工、服装制作工等4个职业(工种)2级。以上未提及的职业(工种)、级别、科目一律不得使用计算器。
5.此计划表仅供参考,具体实施将根据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。
6.上述计划表解释权归惠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,查询网址:http://www.hzosta.com。